事项编码:QR00056010
事项名称 | 企业认证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 第十四条 高级认证企业应当同时符合通用标准和相应的单项标准。 |
实施机构 | 各直属海关、所在地海关负责企业管理工作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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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海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90日内进行认证并作出决定。特殊情形下,海关的认证时限可以延长30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90日(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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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高级认证企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未通过认证决定书》。 |
结果样本 | (一)高级认证企业证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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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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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条件 |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填写完整、规范的,所在地海关应当予以接受并制发《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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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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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详见办理事项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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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流程图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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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理现场次数 | 窗口办理1-2次(不含实地认证) | ||||||||||||||
审查标准 | 是否符合《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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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所在地关区 | ||||||||||||||
预约办理 | 否 | ||||||||||||||
网上支付 | 否 | ||||||||||||||
物流快递 | 否 | ||||||||||||||
办理地点 | (一)现场办理。各隶属海关现场企业管理业务窗口部门工作时间。 (二)咨询电话。各隶属海关咨询电话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 具体现场办理地点详见"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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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8:30-17:00 | ||||||||||||||
咨询电话 | 各隶属海关咨询电话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 | ||||||||||||||
监督电话 | 021-12360 | ||||||||||||||
其他说明 |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具体详细办理窗口信息可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