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dzqyba-1
事项名称 | 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收货人备案 | 事项类型 | 企业备案 |
设定依据 |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实施机构 | 主管海关。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申请(办理)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符合相应防疫要求的企业可以作为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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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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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一)用户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动植物检疫”栏目下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收货人备案”,填写并提交网上申请及上述纸质材料的扫描件。 (二)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对企业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主管海关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以申请人补正材料之日为受理日期。 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 (三)主管海关对经审核合格的企业,予以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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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流程图 | |||
办理形式 |
“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http://online.custom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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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理现场次数 | 0 | ||
审查标准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企业是否符合《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对进口企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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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上海海关本关区范围内。 | ||
预约办理 | 无。 | ||
网上支付 | 无。 | ||
物流快递 | 无。 | ||
办理地点 |
“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http://online.custom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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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企业网上申请:24小时;海关审核:法定工作日8:30-17:00 | ||
咨询电话 | 12360海关服务热线。 | ||
监督电话 | 12360海关服务热线。 | ||
其他说明 |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