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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收货人备案

事项编码:dzqyba-1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收货人备案 事项类型 企业备案
设定依据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x

实施机构

主管海关。

法定办结时限

无。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无。

结果样本

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申请(办理)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符合相应防疫要求的企业可以作为申请人。

申请材料

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收货人备案申请表(示例样表).docx

办理流程

(一)用户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动植物检疫”栏目下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收货人备案”,填写并提交网上申请及上述纸质材料的扫描件。

(二)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对企业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主管海关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以申请人补正材料之日为受理日期。

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

(三)主管海关对经审核合格的企业,予以备案、编号

办理事项流程图

流程图

办理形式

“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http://online.customs.gov.cn

到办理现场次数 0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企业是否符合《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对进口企业的要求。

通办范围 上海海关本关区范围内。
预约办理 无。
网上支付 无。
物流快递 无。
办理地点

“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http://online.customs.gov.cn

办理时间 企业网上申请:24小时;海关审核:法定工作日8:30-17:00
咨询电话 12360海关服务热线。
监督电话 12360海关服务热线。
其他说明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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