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进出口饲料和添加剂企业备案

事项编码:dzqyba-2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进出口饲料和添加剂企业备案 事项类型 企业备案
设定依据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x

实施机构

主管海关。

法定办结时限

无。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无。

结果样本

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申请(办理)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符合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可以作为申请人。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用户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动植物检疫”栏目下的“进出口饲料和添加剂企业备案”,填写并提交网上申请及上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

(二)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对企业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主管海关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以申请人补正材料之日为受理日期。

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

(三)主管海关对经审核合格的企业,予以备案、编号

办理事项流程图

流程图

办理形式

用户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online.customs.gov.cn),进入“动植物检疫”版块办理,或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办理。

到办理现场次数 0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企业是否符合《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对进口企业的要求。

通办范围 上海海关本关区范围内。
预约办理 无。
网上支付 无。
物流快递 无。
办理地点

用户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online.customs.gov.cn),进入“动植物检疫”版块办理,或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办理。

办理时间 企业网上申请:24小时;海关审核:法定工作日8:30-17:00
咨询电话 12360海关服务热线。
监督电话 12360海关服务热线。
其他说明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举报电话 | 使用帮助 | 无障碍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电话:021-68890000 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3号 邮编:200002

京ICP备1701531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78

网站标识码:bm281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