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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准出口商

事项编码:QR00013000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经核准出口商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制度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4年第52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pdf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制度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4年第52号公告).docx

实施机构

上海海关关税处

法定办结时限

海关总署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授予企业经核准出口商注册号码,相关企业于次月1日起享有经核准出口商资格。

承诺办结时限

海关总署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授予企业经核准出口商注册号码,相关企业于次月1日起享有经核准出口商资格。

结果名称

经核准出口商注册号码

结果样本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申请(办理)条件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中的生产型企业

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xx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承诺书.doc

经核准出口商承诺书(样表).doc

(纸质 正本 1份)

办理流程

(一)在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中的生产型企业可随时向直属海关关税职能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承诺书。

(二)直属海关关税职能管理部门受理后提交总署关税征管司。

(三)总署关税征管司审核后授予经核准出口商的注册号码并对外公告。

办理事项流程图

经核准出口商.docx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

到办理现场次数 1
审查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承诺书即可授予“经核准出口商注册号码”

通办范围 关区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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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详细点击查看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监督电话 海关12360服务热线
其他说明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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