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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信访活动应遵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
2.本栏目仅受理信访申请。业务咨询和廉政、走私举报等事项,请向本网站相关栏目提出。
3.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请尽量向有权处理的本级海关单位提出信访申请,以便及时得到处理。
4.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所提信访事项有关海关单位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请勿向其上级机关重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5.湛江海关信访工作机构:湛江海关办公室;通信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54号湛江海关;邮编:524022;咨询投诉电话:0759-3251658/12360;信访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湛江海关信访接待室(如需来访,请提前电话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