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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 监督管理情况调查问卷结果

  2021年12月,我关在门户网站上开展了“湛江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情况”问卷调查,期间共有70人参加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一、问题回答情况

  问题1: 92.86%的受访者熟知“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海关依法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可以对其检验的商品抽查检验”。

  问题2:81.43%的受访者知晓“依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关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署办综函〔2021〕18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署综函〔2021〕214号)有关要求,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执法检查必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问题3:72.86%的受访者掌握“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作出修改,将第三条中的‛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依法设立的检验机构’”的情况。

  问题4:66.67%的受访者了解“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年报工作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海关不再开展机构年报工作”的政策变化。

  问题5: 82.61%的受访者清楚“依据原监管模式湛江海关主要以现场跟踪检查、例行检查和专项调查等3种方式对辖区内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问题6:12.86%的受访者认为在湛江海关关区内存在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违规开展业务的情况。

  二、意见建议

  在调查中收到有效意见建议共22条,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

  一是肯定湛江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希望湛江海关加强对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增加人手提高效率,同时继续改进工作方式。

  三是希望湛江海关对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加强监管政策宣贯,多加指导帮扶,推动机构提升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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