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支付海关税款的便捷性,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统一安排,湛江海关决定自2024年1月17日起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工作。
湛江关区企业可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4号)相关要求,通过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缴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
特此通告。
湛江海关
2024年1月15日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举报电话 | 使用帮助 | 无障碍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联系电话:0759-12360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54号 邮编:524022
京ICP备1701531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78
网站标识码:bm283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