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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梳理石家庄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任何意见、建议,请与石家庄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18号,邮编:050051,电话:0311-66709044,邮箱:sjzhgzh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家庄海关机关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紧紧围绕海关总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全面、精准做好主动公开。

  一是依托石家庄海关门户网站,常态化推进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1424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215条。二是围绕石家庄海关通关便利化各项措施,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整合“优化口岸营商环境10条措施”“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18条措施”及“促进外商投资服务举措工具箱25条措施”,制作“1+3”场景化体系解读及相关政策明白卡,主动服务企业,使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规范、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3年石家庄海关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次,均为海关统计数据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本着便民服务理念,在规范做好公开申请受理的同时,指引申请人通过申请海关统计服务获取相关统计信息,切实提升申请人获得感。全年未收到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丰富、优化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充分发挥石家庄海关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充分利用“石家庄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开展惠企宣传,全年共发布稿件360篇。三是推进12360服务热线高质高效发展。通过强化“前台受理、后台支撑”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热线答复水平和质量,切实提升热线涉企服务效能。全年共受理热线13518个,答复率100%,接通率99.3%。

  (四)持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以培训交流促工作提升。组织石家庄海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对关区工作的全面指导,强化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二是以模拟测试促工作整改。组织开展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全面摸清关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现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三是以考核评估促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关区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对照总署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要求,建立目标清晰、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0

行政强制

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年报中提出的问题为: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的信息公开较少,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关将政务公开与企业和群众诉求紧密结合,确定“民呼我为”的工作原则,立足群众视角,因地制宜,将惠企利民政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方式制作办事指南及解读宣传材料,使群众一看就懂、一用就通。定期召开专题宣讲会,邀请业务专家对企业普遍关心的新政策新业务进行解读并现场答疑解惑,尤其是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具体措施进行重点宣传,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二)目前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方式仍需创新,社会公众与海关咨询互动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石家庄海关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石家庄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石家庄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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