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关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石家庄海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海关总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和《2016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署办发〔2016〕30号)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政务服务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920余条;受理并按期办结1例公民个人的依申请公开,没有不予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未产生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数量均为零,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相关举报和投诉。
(一)重点公开海关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履职的信息。
一是重点公开围绕区域发展战略,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进一步深化署地合作的信息。二是重点公开深入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构建一体化通关管理格局,推进改革攻坚的信息。三是重点公开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复制推广自贸区监管制度,优化内陆与沿海地区口岸布局的信息。四是重点公开抓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找准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力点的信息。五是重点公开加强有效监管、深化综合治税治税、严厉打击走私,全面提升执法效能的信息。六是重点公开海关在政府招标采购、罚没物品拍卖等方面的信息。
(二)利用多种方式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我关把互联网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途径和第一平台,结合电子触摸屏,海关宣传栏、12360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围绕海关中心工作,凡涉及广大社会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社会公众一定时间内广为关注的海关政府信息,以及海关系统当前正在实施且具有明确法律依据并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权利,均积极主动公开。
一是充分发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内容,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对关区概况、海关动态、办事指南、政府公告、机构设置、人事变动、政府采购、财政信息、拍卖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数据等信息进行公开。建立了“双公示”专栏,及时做好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工作。建设公众互动栏目和网上服务大厅,开通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网上调查、征求意见等栏目,与用户建立在线互动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二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屏、宣传栏的对外公开作用,在关区各业务现场公布海关部门机构名称、岗位标识、办事人员工号、举报电话、海关执法主要法律依据、收费依据、行政许可项目的相关情况和海关廉政纪律主要规定。定期制作宣传栏展板,宣传我关阶段性重点工作,加强社会和公众对海关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扩大海关的影响力。
三是积极推进12360海关热线建设。深化完善12360海关热线问询受理服务,确保热线打得通、答得准、处置效率高,建立以12360热线为汇聚点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汇总各方面信息,通过热线尽量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2016年全年共受理咨询热线6500余个。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按照省政府、海关总署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实现方式,落实公开责任。狠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合力抓落实,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发布、关切回应、舆论引导等功能,着力完善网站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发挥12360海关热线和其他公众媒体的合作联动,增强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积极参加海关总署及河北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学习,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