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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梳理石家庄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任何意见、建议,请与石家庄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18号,邮编:050051,电话:0311-66709044,邮箱:sjzhgzh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家庄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新方向,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突出 “民呼我为”工作理念。

  一是常态化推进基础信息公开,整合优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国务院文件”“河北省政府文件”“总署最新文件”专栏,规范做好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集成展示、推送相关政策文件。二是高效落实重点领域公开,通过定期召开专题宣讲会,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口岸营商环境、AEO企业认证等具体措施进行重点宣传。三是扎实推进政策解读,立足群众视角,因地制宜,将海关出台的惠企利民政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方式制作办事指南及解读宣传材料,及时通过多渠道向公众推送。

  (二)全面融合政务公开渠道,跑出海关服务“加速度”。

  一是将政务公开线上渠道和线下平台相融合,在充分发挥石家庄海关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的同时,通过政策说明会、关企微信群、现场公示栏、咨询窗口、现场热线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政策文件,主动宣传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将政务公开与“四下基层”“关长送政策上门”等工作相融合,主动问需企业,用心用情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三是将政务公开与国门安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宣传、海关业务相关主题日等活动相融合,增进社会公众对海关业务职能的了解,搭建海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桥梁,真正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三)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打通海关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是聚焦基层政务公开薄弱环节,构建基层海关“全平台、全时段、全场景”政务公开标准化框架。二是聚焦企业、群众实际诉求,拓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政务公开精准化服务。三是聚焦政务公开品牌创建和专区建设,通过打造“惠民关务”“ 秦政为民”“泉心服务”等多个政务公开品牌,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末端,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四)全面强化制度和监督保障,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二是加强工作培训,强化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关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三是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主动开展海关服务企业情况监督。四是依托“问题清零”机制,确保企业反映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0

行政强制

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上年度我关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精准化、特色化不足。工作中严格按照总署、地方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结合本辖区实际、自身特点的信息公开较少。二是对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的聚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略显被动。

  针对上述问题,我关全面加强整改,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各隶属海关结合辖区特色,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石家庄海关通关便利化各项措施,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10条措施”“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18条措施”及“促进外商投资服务举措工具箱25条措施”,制作“1+3”场景化体系解读及相关政策明白卡,主动服务企业,使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目前存在问题。

  受人员、业务规模等影响,关区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关区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石家庄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石家庄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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