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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梳理石家庄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任何意见、建议,请与石家庄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18号,邮编:050051,电话:0311-66709044,邮箱:sjzhgzh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家庄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海关总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展政务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处理程序,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动关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把政务公开作为关区重要工作任务,与海关重点业务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落实。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总关机关成立政务公开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完善工作体系。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定期通报、任务分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制定并主动公开了《石家庄海关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任务完成情况台账,定期督办,确保要点任务落细落实。制定印发了《石家庄海关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评估指标》,将考核评估作为推动关区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

  (二)压实责任,有序推动海关信息公开。

  编制《石家庄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明确主动公开责任部门、公开内容和时间节点,精准推动关区主动公开工作。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试点,高标准打造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策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务服务咨询等服务,实现服务群众从“最后一公里”迈向“服务零距离”;围绕企业信用培育、RECP政策、估价政策、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发展、二次结算注意事项、进口商品预申报、压缩通关时长业务等,组织政策宣讲会8场,隶属海关关领导带队,深入一线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宣讲范围覆盖400余家企业,各项服务举措收效显著。

  (三)源头把控,强化信息公开管理。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所有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按照总署统一部署,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完成优化升级,对以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统一梳理,进一步规范目录导航分类和内容,便于公众检索和查询,切实保障公民对海关政府信息的知情权。统一关区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对关区依申请公开实行备案管理,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提质增效,优化信息发布平台。

  按照总署和河北省有关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石家庄海关12360服务热线以分中心形式并入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各项工作任务,开通实现了服务再升级,进一步拓宽海关为民办事渠道。2021全年网站总访问量9720523、热线咨询量15194个,接通率99.3%,答复满意率100%,受理门户网站业务咨询90条,其中一个工作日答复的76条。通过“12360海关热线”公众号对外公开信息16条,通过“中国海关”杂志、“石家庄海关12360”公众号对外公开信息320余条。

  (五)强化执行,提升监督保障效果。

  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关区政务公开工作底数,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专项提升活动。召开关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考核评估指标,开展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组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隶属海关明确由分管关领导承担政务公开领导职责,机关处室、隶属海关设置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地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按要求完成总署政务公开各项考核任务,进一步推动工作,确保主动公开依法依规,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严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6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上年度我关区主要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仍需强化,各部门单位在信息制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意识仍需加强和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还不到位等问题。上述问题在2021年均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优化、便捷了信息制作部门的审核发布流程。二是通过更新升级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对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统一了信息发布格式,便于公众检索和查询。三是对关区依申请公开实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依申请公开渠道测试,进一步指导督促各隶属海关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四是通过基层调研、会议推进、设立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单位等方式,在关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海关政务公开专项提升活动。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仍需加强。二是关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还有待提升,部分基层单位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存在短板弱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关区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

石家庄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石家庄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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