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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关关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梳理石家庄海关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任何意见、建议,请与石家庄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18号,邮编:050051,电话:0311-66709044,邮箱:sjzhgzh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家庄海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20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度保障和队伍提升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回应社会关切,保障进出口企业、人民群众、社会团体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石家庄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658条,法定主动公开事项:通知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计划总结、预决算信息、收费公示、政府采购、拍卖信息、公务员考录、提案办理情况、应急预案、网站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全部按要求公开。结合“4.26全国疟疾日”“科技宣传周”“网络安全宣传周”“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宪法宣传日”“反走私宣传日”等主题活动,通过制作展板、印发宣传册、设置现场咨询台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法律法规和海关的工作职能。重点围绕报关业务、海关“放管服”改革、严禁“洋垃圾”入境、通关一体化、疫情防控、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减税降费、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等方面,在报关大厅公告板和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海关业务规定和政策信息,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组织政策宣讲,与地方政府部门联合举办外贸政策线上培训会,组织辖区进出口企业参加技术性贸易措施政策宣讲视频会,确保海关政策及时解读、及时公开、广泛宣传。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修订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统一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用邮箱,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咨询受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有效。梳理修订了石家庄海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和文书模版,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类型化、规范化。针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中涉及的法律审查要素,强化法律把关,推动石家庄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129}{132}件,新收到依申请公开{139}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结,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调整石家庄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关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关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单位,各隶属海关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修订公开了《石家庄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印发了《石家庄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和《石家庄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制定印发了《石家庄海关12360热线工作规程》,组建了12360热线后台专家团队。在上述工作规程中,增加了回避制度和必要时职能处室把关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和12360热线受理、答复、转办等工作流程。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办政务公开和门户网站考核评估指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石家庄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增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推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公开。在门户网站首页增设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专栏,实现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政策措施公开。12360热线咨询服务平台作用,全年受理热线电话18410个,接通率98.98%,答复率100%,受理门户网站业务咨询138件,实现内外网联动,网站业务咨询的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均有较大提升。部分隶属海关已接通政务服务专网,推进口岸卫生许可“证照分离”,完善“一个窗口”服务,推广“互联网+海关”办事功能,通过公示办事流程、简化材料、在线审核等一系列举措,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五)落实监督保障措施。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年度通报、任务分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细化落实任务目标,明确岗位责任,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不折不扣落实海关总署和地方政府监督考核,邀请特邀监督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点评,对外公开监督电话,及时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对海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答复工作。关区范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就信息公开理论梳理、实操训练和典型案例进行专题培训,各隶属海关分别就新版《条例》、制度规范、办理流程和重点工作内容等进行了再培训再学习,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22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87

行政强制

16

0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6

1363.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撤销申请

2

1

0

0

0

0

3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3.逾期未补正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一)上年度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上年度我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政策解读状况待深化、12360热线新媒体有提升空间、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待完善等问题。上述问题在2020年均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发石家庄海关2020年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制定具体任务目标,并对半年、年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催办检查,全年共在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解读13篇。二是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用邮箱,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畅通有效。三是针对我关12360热线新媒体薄弱环节,积极向海关总署12360海关热线公众号投稿,圆满完成了任务。四是修订完善《石家庄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和《石家庄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要素。

  (二)待改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仍需强化,明确各部门、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提高各部门、单位在信息制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意识。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对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还不到位,下一步将重点督促指导隶属海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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