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信访活动应遵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
二、本栏目仅受理信访申请。
若您举报走私违规行为,可在走私违规举报处进行举报。
若您举报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可在廉政举报处进行举报。
若您进行海关业务咨询,可在业务咨询处在线咨询,或拨打12360海关热线咨询。
三、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对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讼请求,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四、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请您尽量向有权处理的本级海关单位提出信访申请,以便及时得到处理。
五、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所提信访事项有关海关单位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请您勿向其上级机关重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六、本栏目答复为电子形式,请您确保所留电子信箱真实有效,以便及时得到答复。
七、西宁海关信访工作机构:西宁海关办公室;通信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邮编:810000;投诉电话:0971-8866318;信访接待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信访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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