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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9 17:00 文章来源:西宁海关 【字体:大中小】
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帮助企业合规申报,提升海关管理效能,西宁海关决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在西宁关区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请西宁关区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中附件1《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准确填报进口清单表体“条码”信息。
特此通告。
西宁海关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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