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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型】其他参考资料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3〕1号
【发文机关】汕头海关
【发布日期】2023-02-06
【生效日期】2023-02-06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公告2023年第1号(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

  为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企业合规申报,汕头海关决定自2023210日起在汕头海关关区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

  请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中附件1《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准确填报进口清单表体“条码”信息。

  特此公告。

  汕头海关

  202326

  

  公告下载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公告2023年第1号.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公告2023年第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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