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海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请在仔细阅读《拉萨海关政务公开指南》相关填写要求后,完整填写《拉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并随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电子文档,向受理申请机构提出申请。
一、申请受理机构
拉萨海关受理机构为拉萨海关办公室,负责受理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72号拉萨海关;
邮政编码:850000;
受理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1-6283046;
传真号码:0891-6283046;
电子邮箱:lasacustoms_bgs@customs.gov.cn
拉萨海关所属各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详见附件2。
二、申请形式
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申请答复质量和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明确和详细,尽可能提供信息标题、发布日期、文号以及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内容的提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妥《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后,随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海关信息公开专用邮箱。(注:若您选择电子邮箱发送邮件给我们,建议您在发送邮件后拨打电话0891-6283046与我们确认您的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便顺利办理申请,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妥《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见附件)后,随同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91-6831474。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办理
拉萨海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进行登记并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
对于所提交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海关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拉萨海关公开范围而能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第三方的,拉萨海关将征求第三方意见后予以答复。
四、收费标准
海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对于超过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本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1.拉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