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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海关总署令215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拉萨海关门户网站(http://lasa.customs.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拉萨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72号,邮编:850000,电话:0891-6283046,传真:0891-683046)。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拉萨海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署令215号)的规定,认真围绕海关中心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新时期海关新职责,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取得积极成效。
(一)围绕“四个着力”,推进“五公开”,开启海关政务公开新模式。2019年,拉萨海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责任,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围绕“四个着力”,大力推进“五公开”,持续做好拉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根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开展自查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关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增加板块1项(含7个栏目),增加其他栏目2项,删除、整合和修复相关链接13处,修改版面内容5处,对27个栏目进行了更新,同时印发了《拉萨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发布内容及时高效。2.在“行政许可”栏公开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海关行政审批受理部门信息和拉萨海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3.加大有效监管、深化综合治税、严厉打击走私、全面提升执法效能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4.及时向社会公开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重点进出口商品归类决定的变化。5.依法发布海关统计数据,为广大企业提供进出口预警监测信息,做好海关统计数据咨询服务。6.重大行动、重大案件及敏感问题及时对外公开回应。7.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格式,积极主动公开海关罚没财物拍卖信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务采购项目及时在规定的政府采购网站和本关门户网站公告。
(二)围绕12360热线平台建设,搭建服务群众桥梁。有效运用12360统一服务热线平台,“拉萨海关1236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平台,发挥热线24小时服务的窗口、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藏汉双语提供解答服务,全年向社会大众提供解答服务共992次,回复率100%。
(三)围绕制度建设,优化群众信息获取方式。2019年,修订完善《拉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拉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和《拉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规程》。明确拉萨海关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相关单位(部门)职责、流程和答复时限等事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
(四)围绕信息平台建设,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海关行政执法全过程,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公开海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流程图,着力抓好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对“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考核评估。二是全面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快梳理我关信息共享目录体系,收集汇总信息共享数据。完善我关上网办理事项目录和内容,编制网上办理事项目录,明确办理流程。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渠道建设,充分利用海关门户网站、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等相关网站、政务新媒体、现场公告栏等方式,为各类执法信息公示搭建平台。
(五)围绕重点环节,督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地生根、干出实效。拉萨海关紧紧围绕涉及管理相对人利益的重点环节,积极利用现代化网络设备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发挥法制监督、内部监督、公众监督、传媒监督作用,及时改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动关区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
二、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3 | 增55 | 9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 | 增18 | 16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项 | 577.1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拉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线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等还有待提升。
2020年主要将从以下4个方面改进完善:一是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继续做好门户网站各版块信息及时更新维护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建设,加强“拉萨海关1236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环节起到的积极作用,探索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对国家政策变化情况以及海关扶持企业的政策进行宣传报道;二是强化系统嵌入,在办文办会中落实“五公开”。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五公开”的要求,形成在HB2012办文系统审核标注政务公开属性,形成政策性文件不公开须审核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众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三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海关总署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找政务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四是夯实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指导和鼓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熟悉海关各项业务规定,增强专业素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年,拉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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