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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监管处

  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关区内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监管制度。

  (二)组织落实关区内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划、设立、验收、调整、退出等工作制度。

  (三)组织落实关区内自由贸易试验区监管制度创新,组织开展复制推广和发展评估工作。

  (四)组织落实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人员,包括动植物、食品、化妆品的海关检查、检验、检疫以及人员卫生检疫的工作制度。

  (五)组织落实物流监控的工作制度。

  (六)组织落实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及经营人的管理制度。

  (七)组织落实进出境人员及旅客行李物品、免税商店管理等监管制度。

  (八)组织开展关区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的口岸监管工作,组织落实海关口岸监管环节的反恐、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

  (九)牵头组织实施进出境卫生、动植物、食品、化妆品口岸检验检疫和进出境商品口岸检验等工作。

  (十)组织落实进出境邮件快件、边民互市贸易、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关区口岸检查、检验、检疫技术装备设施、现场快速检验化验设备保障需求报送及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口岸监管工作用犬应用管理工作。

  (十二)加挂拉萨海关监控指挥中心名称,承担关区口岸监管业务日常运行监控指挥工作,指导隶属海关开展对本关区口岸监管业务日常运行监控指挥工作。

  (十三)承办拉萨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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