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海关申请获取相关海关信息。
申请人向海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除存在书写困难等特殊情况外,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贵阳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此下载电子版本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详细规定,请查阅《贵阳海关关务公开指南》。
一、接受关务公开申请的当面受理地址、邮寄地址、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68号 邮编:550001
联系电话:0851-82277042
传真号码:0851-85786172
电子邮箱:gyhgbgszhk@163.com(发送邮件后请务必拨打联系电话确认)
(注: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已经划入贵阳海关,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向贵阳海关提出。)
贵阳海关本级机关及隶属海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2024.11.pdf
二、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海关政府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2.属于海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
3.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海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涉及到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海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三、申请方式说明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填置《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至咨询室领取《申请表》,也可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申请答复质量和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明确和详细,尽可能提供信息标题、发布日期、文号以及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内容的提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贵阳海关7楼724室当面提出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妥《申请表》电子版后,随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海关信息公开专用邮箱。(注:若您选择电子邮箱发送邮件给我们,建议您在发送邮件后拨打电话0851-82277042与我们确认您的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便顺利办理申请,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3.信函申请。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妥《申请表》后,随同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邮寄到相关海关地址(贵阳海关本级机关及隶属海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2024.11.pdf)。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为落实国家“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申请表》中涉及组织机构代码事项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都适用。
四、申请的处理及办理流程
本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进行登记并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
对于所提交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海关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共公开范围而能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第三方的,本关将征求第三方意见后予以答复。
五、法律救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关未依法履行海关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关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851-85786095。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贵阳海关接受复议申请的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68号贵阳海关法规处,邮编:550001,电子邮箱:gyhgxzfy@customs.gov.cn。
为提供更好的服务,本《指南》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致申请人:
为了方便您向海关总署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有效提高申请的效率,请您在申请前阅读以下指引:
申请前
一、若您需要获取海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index.html
二、若您需要获取与海关业务相关的政策解读,可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70/302272/index.html
三、若您需要获取海关相关统计数据,可通过“本关统计”链接专栏自行查阅或点击“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自主查询;您还可按照《海关统计服务指南》进行个性化的统计服务申请。
四、若您需要获取海关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可点击此处直接查阅。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zfxxgk/2799825/302303/302304/index.html
五、若您需要进行海关业务咨询,可点击此处在线咨询。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52/302454/index.html
注:贵阳海关自2008年11月1日起接受关务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