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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贵州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述、重点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务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电话0851-82277003。
一、工作概述
贵州检验检疫局按照中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深入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夯实基础,热情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岗位人员。由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对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负责;各机关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健全制度,强化公开。
健全科学性、操作性较强的评议、监督、考核等机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程序,着重对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做了详细规定。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和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机制。
(三)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充分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多种方式,与时俱进,提高公开效能,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把政务公开、政民互动作为网站的核心栏目进行建设。及时向质检总局、省委、省政府网站报送我局最新的公开信息。
二、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一是认真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制定贵州检验检疫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公布于我局门户网站。二是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全部公布,列明每项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等申请办理要素内容。
(二)推进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
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平台,主动发布进出口重点商品质量状况报告、进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情况、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结果及质量状况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
(三)推进质检执法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假冒伪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贵州检验检疫系统实际制定出台了《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贵州检验检疫局及分支局应当通过贵州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公开案件信息。根据工作需要,除在门户网站公开外,同时通过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案件信息。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中标结果、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在门户网站一级页面专门设置“收费公示”栏目,并通过LED显示屏、报检大厅信息栏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016年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参加贵州省政府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人事信息8条,招标采购31条,计划公报2条,收费依据5条,通知公告36条,政策43条。通过其他形式公开132条。
(二)公开渠道。
除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外,我局还通过12365咨询热线、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报检大厅宣传栏、新闻发布会、LED显示屏、贵州省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查阅场所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共接收到1份公众通过门户网站渠道的依申请公开,我局按照工作要求,规范答复,得到申请人好评。
五、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有关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2016年未产生上述费用。
(二)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6年未产生上述费用。
六、政务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得到进一步加强,但也存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有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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