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机构概况 > 职能信息 > 职能部门

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行政级别:正处级

  负责人:谭强

  主要职责:拟订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和检验检疫的工作制度,依法承担进口食品企业备案注册和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依据多边协议承担出口食品相关工作。

  内设科室:综合科、动植物源性食品科、加工食品科、水化业务科。

  联系电话:020-81107548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周一-周四);830-12001400-1700(周五)

  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66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

  依申请公开相关指引

  致申请人:

  为了方便您准确进行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提高申请效率,请您在提交申请前阅读以下指引:

  一、若您需要获取海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二、若您需要获取与海关业务相关的政策解读,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三、若您需要获取海关相关统计数据,可通过“本关统计”链接专栏自行查阅或点击“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 自助查询;或者按照《海关统计服务指南》指引,进行统计服务申请。

  四、若您需要获取本关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请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五、若您需要进行海关业务咨询,请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征求建议

我要建议

本次意见征集共收到 0 条建议

关于我们 |  网站建议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举报电话 |  使用帮助  | 无障碍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联系电话:020-81102000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 邮编:510623

京ICP备1701531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78

网站标识码:bm282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