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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00000007483869B/2025-000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30日
【标       题】广州海关关于举办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广州海关关于举办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广州海关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5524日。

  二、面试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西路555号海关总署广州教育培训中心。

  三、面试测评方式

  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四、面试对象的确定

  广州海关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五、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自行打印、签名后,于20255716时前发送扫描件至gzczpgz@customs.gov.cn邮箱,并致电确认(联系方式:020-81103289)。

  六、资格复审安排

  (一)现场审核材料。

  请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于2025589时至16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到广州市海珠区新滘西路555号海关总署广州教育培训中心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携带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准考证;

  3.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报名登记表(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核准后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亲笔签名,若信息有误,请在报名登记表上修改并在修改处签名、按指模);

  5.自本科以来全部学历及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聘者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报考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学生证、在校成绩单及社保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7.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待业人员需出具存档证明;

  8.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相近证明等材料;

  9.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2三支一扶计划提供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或团中央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10.对于报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5005990017岗,佛山海关综合技术中心(佛山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佛山海关口岸门诊部)2025005990023岗,河源技术服务中心2025005990025岗的考生,需提供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报考佛山海关综合技术中心(佛山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佛山海关口岸门诊部)2025005990023岗的考生,需提供具备卫生技术人员系列中级职称证明材料及《医师资格证书》;

  对于报考广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2025005990028岗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关要求。

  1.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应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七、关于面试递补

  对于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要求将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广州海关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九、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于考试当天上午8:15前到考点报到;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明显可见的首饰、徽章等。

  3.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20-81103289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pdf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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