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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序号

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1

信息公开处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件。

(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件。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页。

(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页。

(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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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申请公开相关指引

  致申请人:

  为了方便您准确进行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提高申请效率,请您在提交申请前阅读以下指引:

  一、若您需要获取海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二、若您需要获取与海关业务相关的政策解读,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三、若您需要获取海关相关统计数据,可通过“本关统计”链接专栏自行查阅或点击“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 自助查询;或者按照《海关统计服务指南》指引,进行统计服务申请。

  四、若您需要获取本关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请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五、若您需要进行海关业务咨询,请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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