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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编制我关2018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 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关通过各类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2369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海关政府信息1623条,通过“广州海关12360”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746条,内容包括海关各类政策法规、海关公告、办事指南、机构职能、计划总结、拍卖公告、政府采购、人事信息等。此外,全关各业务现场和办事大厅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宣传单张等渠道,同步公开上述各类信息。主要做法如下:
(一)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制发了《广州海关(原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强调细化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同时编制了《广州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主动公开的信息项目和责任部门,着力推进“五公开”各项工作,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二)逐步推进海关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增设“双随机、一公开”公示栏目,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继续做好海关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全年公布行政许可信息695 份,行政处罚信息341份;定期公布货物检验检疫概况、口岸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进口食品化妆品信息、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情况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同时按总署要求在关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窗口设立“收费公示专栏”,统一集中公示涉企收费相关信息。
(三)强化政策解读和政策宣讲工作。积极配合新政出台、新系统上线推广,及时推出政策解读和细化指引;各职能部门、隶属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层面、不同主题的宣讲工作,丰富宣讲的渠道和形式,通过独立组织、联合口岸单位共同开展及参与地方政府部门相关宣讲活动等方式,扩大宣讲的覆盖面和实际效能;通过新媒体平台“网络直播”方式,将线下活动与线上交流相结合,继续扩大对公众的正面影响,年内依托政务微博平台先后开展7次在线直播,累计点击数52.3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关接到38件海关信息公开申请 。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办理,其中:“同意公开”的1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不同意公开”的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件;此外,“申请人主动撤回”的9件。
三、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关无海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动公开信息均免费提供。
四、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关无因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个别公开信息项目更新的时效性有待加强等等。2019年,我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各项部署要求,结合业务整合优化情况继续完善我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创新工作形式和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做好各类海关信息的主动发布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业务现场和窗口单位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提高我关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海关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
广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广州海关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369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23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6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8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34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8(含9起申请人撤回)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3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5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8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7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9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1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3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 | |
7.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如政务公开科)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 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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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相关指引
致申请人:
为了方便您准确进行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提高申请效率,请您在提交申请前阅读以下指引:
一、若您需要获取海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二、若您需要获取与海关业务相关的政策解读,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三、若您需要获取海关相关统计数据,可通过“本关统计”链接专栏自行查阅或点击“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 自助查询;或者按照《海关统计服务指南》指引,进行统计服务申请。
四、若您需要获取本关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请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五、若您需要进行海关业务咨询,请点击此处直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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