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行政审批

银川海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6月)

序号 事项名称 子  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银川海关(由所在地主管海关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正)

2 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   银川海关(由所在地主管海关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正)

3 保税物流中心设立审批 设立保税物流中心(A型) 银川海关(由所在地主管海关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9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正)

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 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由银川海关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0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正)

4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直属海关审批) 银川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2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正)

5 过境动物、进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 进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直属海关审批) 银川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6 出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银川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7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核准   银川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8 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   银川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9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 口岸食品生产经营、饮用水供应单位卫生许可(隶属海关审批) 银川河东机场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口岸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隶属海关审批) 银川河东机场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

网站管理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举报电话 | 使用帮助 | 无障碍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主办

联系电话:0951-5671026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220号 邮编:750000

京ICP备1701531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78

网站标识码:bm284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