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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特殊项目除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特殊项目除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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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条件

法律规定符合进出境条件的旅客

提交材料

经红色通道进入旅客需递交以下单证: 

1、申报单(纸质版原件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 
2、出入境证件 
a.护照,包括外交护照和普通护照(正本和纸质版复印件各1份); 
b.通行证,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
正本和纸质版复印件各1份); 

c. 旅行证 (正本和纸质版复印件各1份)

3、特殊物品进出境许可证件、文件(正本和纸质版复印件各1份)。 

办理程序

1、进出境旅客选择通道通关:携带需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旅客经“红色通道通关”,未携带需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旅客经“绿色通道通关”; 

2、选择“红色通道”通关的旅客办理书面申报手续,向海关工作人员递交有关单证; 
3、进出境旅客接受海关查验; 
4、携带不符合海关规定行李物品的旅客,接受海关处理; 
5、通关完成

办理事项流程图
办理时限 见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银川海关  办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220号   银川河东机场海关:灵武银昆高速(银川河东国际机场西南侧)
联系方式

0951-1236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

其他说明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附件:进出境旅客通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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