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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海关关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银川海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围绕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海关监管效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动态信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海关工作透明度,提升社会满意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向社会公布银川海关关区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聚焦海关重点工作,规范推动信息主动公开。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机制,清单化管理主动公开事项,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注重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聚焦重大政策、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切实做到公开透明、阐释详尽、答复及时。2024年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37篇,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20篇、政策解读信息8篇、监督检查信息212篇、政府采购信息56篇、统计数据22篇、公务员招录和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4

  (二)优化服务依法受理,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持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办理时效,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答复文书,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沟通联系,尽最大努力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诉求,妥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2024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和答复,免费予以公开,未收到因依申请公开答复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发挥银川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功。综合运用网站、媒体报刊、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政策解读,介绍海关领域新政策、新动向,增强政策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2024全年通过“银川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178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在线访谈1,有效提升海关工作传播效果。及时回应企业和公众关切, 2024全年银川海关12360热线受理话务咨询3036次,接通率98.9%公众满意度100%

  (四)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促进信息公开体系高效运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程,坚持“先审核、后发布”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防止出现信息泄露、错误信息发布等问题持续开展舆情监测,及时处理敏感信息,开展舆情研判、严密跟踪舆情走势,防范化解突发舆情失控风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关长接待日”、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及时的问题,加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和办理时限,同时按照“一件一档”原则建立电子台账。指定专人定期对快递、专用邮箱进行检查,确保及时查收企业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作出回复。严格督导主办部门按照规范答复文书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正式答复。针对公开载体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发渠道和受众对象,开展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以讲解、互动等方式进行宣传工作,协同地方多部门部门共同开展宣传工作,联动增效。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信息服务工作;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还需加强,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关注度还不够,影响面还不够广;四是部分单位部门自觉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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