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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银川海关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银川海关办公室汇总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银川海关门户网站(http://yinchuan.customs.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220号;邮编:750006;电话:0951-5671026;传真:0951-5679078;电子邮箱:ychg12360@163.com)。
一、概述
2018年,银川海关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海关中心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和政务服务公开,加强主动解读回应,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工作推进。银川海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了《银川海关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序开展日常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银川海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广开告知渠道,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检查,切实将程序要求和实体内容的公开事项全面落实到位,保障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积极拓宽途径、创新形式,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业务咨询台、新闻媒体、政务公开宣传栏、“12360”海关服务热线、政策宣讲会、普法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强与社会的互动沟通,主动公开海关法律法规、办理流程、工作时限、廉政纪律、走私举报、廉政举报电话等内容,加强社会监督,营造阳光执法环境。
(二)注重管理,做好内部事务公开。银川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因地制宜”的原则,围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逐项抓好落实。在2018年围绕机构改革、创新监管服务举措、维护国门安全等内容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媒体、平面媒体、海关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展开联动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特别是“宁夏加快口岸发展 提升开放发展水平”、“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 银川海关:口岸通关实现一口对外 一次办理”、“机构改革后银川海关通关更为高效便捷”、“银川海关首次截获胎儿性别检测试剂盒”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报道,起到较好的社会反响。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银川海关一是对银川海关门户网站进行了优化,对栏目的内容发布进行了规范要求;二是对银川海关门户网站进行网站整改,提交门户网站整改报告1份,提交网站整改自评1份;三是发挥银川海关12360海关服务热线作用,全年总共受理来电3524件;四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便民精神,简化群众申请政府信息的条件限制,方便群众获取海关政府信息;五是优化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明确接收申请部门首办负责制,即收即办、即收即转,提高群众获取海关政府信息的效率。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银川海关主动公开海关政务信息共计94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主动公开海关政务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海关规章、海关公告、机构人员、部门职责、办事指南、综合统计资料、行政许可、拍卖信息、集中采购、海关工作纪律,办公电话、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廉政举报和走私举报电话,海关工作措施等。银川海关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业务咨询台、新闻媒体、政务公开宣传栏、“12360”海关服务热线、政策宣讲会、普法宣传活动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情况。2018年,通过银川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142条。
(二)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通过银川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条。
(三)通过其他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通过银川海关12360微博发布信息821条,各类报刊媒体刊发新闻136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银川海关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公开海关信息的申请。
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为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未收取相关检索、复制及邮寄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银川海关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银川海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信访、举报。
六、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银川海关协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均已向主办单位反馈,由主办单位对外公布办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虽然银川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及协调推进等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2019年,银川海关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实现海关深化改革和为民服务目标的重要渠道和内容进一步抓好抓实,取得新的成效。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协调机制。三是进一步创新手段和形式,发挥新的媒体作用,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工作空间。四是加强对银川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进一步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银川海关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银川海关
2019年3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
————————————————————
附件
银川海关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4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8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2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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