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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9 11:38 文章来源:银川海关 【字体:大中小】
(一)承担对进出口企业、自然人的信用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认证工作。
(三)承担进口食品、化妆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和进口商以及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
(四)承担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
(五)组织实施加工贸易等海关保税业务的管理制度,拟订本关相关工作规定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开展关区专项稽查、常规稽查工作。
(七)组织开展海关贸易调查、市场调查等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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