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海关科技发展规划、科技装备保障规划、科技管理工作制度、信息化标准规范、科技预算,拟订关区科技管理相关工作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本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学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决定事项。
(三)在本关区内负责海关信息化标准和科技装备配置标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贯宣培训工作,承担或参与海关信息化标准管理制度和科技装备配置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向总署主管部门提出制定制度和标准的需求。
(四)承担本关实验室规划、建设与监督管理;拟订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计划并监督实施,开展相关绩效考核。
(五)承担本关科研项目立项与验收、成果登记、奖项评定、应用转化等组织管理工作。
(六)拟订本关信息系统应用、数据、技术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承担本关信息化应用项目立项、实施、验收、推广、绩效管理和成果评定。
(八)承担本关信息系统安全和运行管理工作。
(九)承担海关新技术及装备推广应用工作。
(十)按分工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分析研究。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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