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对补充申报的次数不作限制。如经海关审核后认为补充申报内容仍需继续完善,退回收件人后可以继续补充申报。但是如果超过3个月仍然没有完成通关手续,海关将对该邮包依法处置。 当提交补充申报后, 1、状态为“补充资料、退单、发往海关失败、报文解析失败、报文校验不通过”时,用户可以点击“再次申报”按钮,进入申请页面,修改数据或补充材料后,继续提交。 2、状态为“海关审核通过/不通过”则均不可再次通过一站式办理平台提交。如用户反馈申报错误需调整等情况,建议联系邮局海关具体核实。 如果当事人多次提交补充申报后仍然存在问题,建议电话联系当地邮局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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