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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非保税仓储货物实施状态分类监管公告》(西关公告〔2016〕2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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