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关区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境内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西安关区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备案及管理的审核事项自2022年1月1日起下放至企业所在地的隶属海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2年1月1日起,原由西安海关口岸监管处办理的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备案及管理业务由企业所在地的隶属海关办理。企业所在地为关中海关关区的(西安市、咸阳市、铜川市和杨凌示范区),统一至渭南海关办理。
二、业务咨询电话
(一)12360海关热线。
(二)029-83196206,029-8319620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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