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涉企保证金项目清单(2021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立单位 | 设立依据 | 征收标准 | 征收程序 | 退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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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关风险类保证金 | 西安海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风险类保证金是风险担保的一种,包括滞报金保证金和保税货物保证金等类型。当事人提供的担保应当与其需要履行的法律义务相当,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担保金额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 办理担保,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真实、合法、有效的财产、权利凭证和身份或者资格证明等材料。海关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财产、权利等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担保。当事人申请办理总担保的,海关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担保。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办理担保财产、权利退还手续: |
2 | 海关税款类保证金 | 西安海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税款类保证金是海关税款担保的一种,包括征管、审价、反倾销反补贴、归类、原产地、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等类型,担保金额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 办理担保,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真实、合法、有效的财产、权利凭证和身份或者资格证明等材料。海关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财产、权利等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担保。当事人申请办理总担保的,海关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担保。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办理担保财产、权利退还手续: |
3 | 海关案件类保证金 | 西安海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 案件类保证金包括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保证金、知识产权反担保担保金和其他案件类保证金,征收标准为: | 海关告知当事人提交保证金的金额。当事人交纳保证金后,由海关出具保证金收据。 | 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保证金自权利人结清货物处置费用后由海关返还,或根据法院要求执行。 |
4 | 海关缉私部门取保候审保证金 | 西安海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1000 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缉私办案部门应当在《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中写明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报海关缉私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缉私办案部门制作《收取保证金通知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海关缉私部门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关单位凭《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向海关缉私部门指定的银行交纳保证金。银行在收取保证金后,填写《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回执联并加盖银行印章退还海关缉私部门,回执联存入诉讼卷。 |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缉私部门决定撤销案件、终止侦查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缉私部门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财务部门如数退还保证金给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有关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海关缉私部门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无罪判决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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