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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账户(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咸阳机场海关,账号:102830964025)于2019年9月4日收到一笔金额为2216.00元的款项(交款人名称:应付银关通费款,账号:7201013040000004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经多方查找仍未找到款项权利人前来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现对此款项予以公示,望款项权利人在公示之日起1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我单位办理清退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法处置上述款项。
认领手续办理咨询电话:029—83196417
认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空港大道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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