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机场海关关于无人认领款项清退的公告

我单位账户(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咸阳机场海关,账号:102830964025)于2019年9月4日收到一笔金额为2216.00元的款项(交款人名称:应付银关通费款,账号:7201013040000004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经多方查找仍未找到款项权利人前来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现对此款项予以公示,望款项权利人在公示之日起1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我单位办理清退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法处置上述款项。

认领手续办理咨询电话:029—83196417

认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空港大道13号

西安咸阳机场海关

2025年2月10日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举报电话 | 使用帮助 | 网站管理 | 无障碍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主办

联系电话:029-1236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 邮编:710075

京ICP备1701531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78

网站标识码:bm283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