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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党委纪检组)

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负责人:朱江洁

主要职责:

1. 监督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本单位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

2. 监督检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关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本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初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承办违纪案件的审查工作。

5. 指导同级党委向隶属海关党委派驻的纪检组日常工作。

6. 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19号

联系电话:029-83196082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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