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提供政务公开服务,太原海关编制了《太原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海关政府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太原海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海关规章以及以海关总署公告、我关公告形式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2.关于海关重大政策、重要海关规章和海关总署公告的解读信息;

  3.太原海关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4.太原海关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5.太原海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海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6.太原海关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太原海关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太原海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太原海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太原海关涉及进出口货物贸易的海关综合统计资料;

  11.太原海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12.太原海关罚没财务公开拍卖信息;

  13.太原海关业务现场关员的姓名、工号、职务、职责等相关信息;

  14.太原海关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海关总署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太原海关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taiyuan.customs.gov.cn。

  同时还将采取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海关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海关12360服务热线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以公告栏、大屏幕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海关信息,太原海关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太原海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信息(申请渠道)

  1.太原海关本级机关

  受理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12号

  邮政编码:030006

  受理时间:8:30-12:00  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7119137(工作日)

  电子信箱:tyhgbgs@customs.gov.cn

  2.太原海关所属各隶属海关

  (1)太原机场海关

  受理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2号海关办公楼

  邮政编码:030031

  受理时间:8:30—12:00;13:30—16: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7286597

  电子邮箱:tyjchg@163.com

  (2)晋阳海关

  受理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街8号

  邮政编码:030024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7119321

  电子邮箱:jyhg0501@163.com

  (3)武宿海关

  受理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庆云街19号A座5层

  邮政编码:030032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7120511

  电子邮箱:wshgzhk2019@163.com

  (4)大同海关

  受理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御河西路2425号大同海关

  邮政编码:037034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2-5056501

  电子邮箱:dthgbgs@163.com

  (5)临汾海关

  受理地址:侯马市新田路138号海关办公楼

  邮政编码:043000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7-3565086

  电子邮箱:linfenhaiguan@163.com

  (6)运城海关

  受理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街运城海关

  邮政编码:044000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9—2657990

  电子邮箱:yunchenghaiguan@163.com

  (7)晋城海关

  受理地址: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西岭街239号

  邮政编码:048011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6-2213789

  电子邮箱:jchaiguan@163.com

  (8)长治海关

  受理地址:长治市捉马西大街455号

  邮政编码:046000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5-3028911

  电子邮箱:czhaiguan@163.com

  (9)阳泉海关

  受理地址:阳泉市郊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连街211号

  邮政编码:045000

  受理时间:8:30—12:00 ;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3-2296301

  电子邮箱:yqhg123123@163.com

  (10)朔州海关

  受理地址:朔州市朔城区顺义路48号朔州海关办公楼

  邮政编码:036002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49-5610123

  电子邮箱:shuozhoucustoms@163.com

  (11)忻州海关

  受理地址:忻州市忻府区汾源西街61号忻州海关办公楼

  邮政编码:034000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0-8516228

  电子邮箱:xzhgzwgk@126.com

  (二)申请的提出(接收方式)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一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至太原海关及所属隶属海关领取《申请表》,也可从太原海关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下载链接见文末。

  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明确和详细,并尽可能提供信息标题、发布时间、文号以及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太原海关及所属隶属海关当面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电子版、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太原海关及所属隶属海关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专用邮箱。

  3.邮政信函申请。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份,邮寄至太原海关及所属隶属海关。

  注: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如通过电子邮箱申请,务请发送后与太原海关及所属隶属海关电话确认,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我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

  (三)申请的处理

  太原海关及所属隶属海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申请人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补正期限。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告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后的申请,如申请人有需延期补正的特殊情形,需在此期限内及时与太原海关及所属隶属海关联系确认。答复期限自收到申请人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太原海关及所属隶属海关不再处理该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太原海关及所属隶属海关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海关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海关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海关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海关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太原海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海关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人要求撤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准许并登记备案。

  (四)收费标准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太原海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太原海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太原海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工作机构

  太原海关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为:太原海关办公室

  办公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12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7119391(工作日)

  传真号码:0351-7027275

  邮政编码:030006

  电子信箱:30780351@qq.com

  四、投诉举报渠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太原海关及所属各隶属海关未依法履行海关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联系太原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投诉或举报。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电话:0351-7119137。(仅接受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投诉,其他业务投诉请拨打海关统一服务热线:1236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太原海关在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提供更好的服务,本《指南》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下载链接: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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