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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海关关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4年度太原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有项目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原海关门户网站http://taiyuan.custom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太原海关办公室信息宣传科联系,电话:0351—711913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太原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按照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完善进步。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面推动民生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全年依托太原海关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74条。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围绕太原海关辖区业务特色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做好政策宣贯,全年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解读海关公告6篇。规范信息制作、审查、发布等环节,提升信息准确性、严谨性、权威性、时效性,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决守护国家秘密,保护行政相对人隐私安全和企业商业秘密。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持续提高信息公开申请的依法依规办理水平,设身处地为公众解决信息需要和服务需求。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份,其中5份申请予以公开,2份申请因不掌握相关信息而无法提供。2024年,我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答复工作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海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办理程序。目前我关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律规定时限内规范妥善办结,未引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形。

(三)互动交流方面。

举办走进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上的小杂粮王国在线访谈,由党委书记、关长担任嘉宾,介绍海关助力杂粮出口的系列举措和法律法规,助力相关业务外贸发展。提升业务咨询答复水平,全年太原海关12360热线接通来电咨询4716人次,通话排队时长缩短至0.24秒,第一时间为公众解答来电咨询;太原海关门户网站收到留言96条,平均答复时间为1个工作日。征询公众意见,持续完善改进海关服务水平,各隶属海关在门户网站就本单位特色业务开展了调查征集6次,征集了公众对海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做好太原海关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海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全面优化网站栏目架构,根据社会海关与海关业务实际及时调整更新专题栏目设置,不断提升门户网站实用性、易用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与业务培训,由太原海关办公室牵头,加强对关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对照海关总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和考核指标,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3年太原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提及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仍需进一步巩固;基层政务公开在助力海关一线执法、为民服务方面,结合仍不够紧密,能效发挥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情况,我关在2024年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政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跟踪,征询了来访和办事公众对海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开展了海关服务满意度调查;根据公众的意见建议,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海关的服务水平和办事便捷性;对一线窗口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逐步夯实了服务窗口接诉即办的能力基础,在业务咨询答复工作中尽力实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说清2024年,太原海关所属各隶属海关的监管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目前存在问题。

目前,太原海关所属各隶属海关服务大厅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个别政务公开专区还存在展示内容不贴合业务实际需要、不易查询使用、不全面不及时的情况;部分设施摆放还存在随意不规范的情况;部分设备存在使用年限久,反应卡顿使用不便捷的情况,距离充分满足公众需求和期待还有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太原海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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