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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

  2021812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0号),下面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公告内容。

  一、什么是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

  先说什么是法定检验法定检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海关对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法检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海关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必须经海关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就是公告提及的法定检验商品。

  再说什么是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对必须经海关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海关可以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或者向有关部门通报抽查检验情况。

  二、今年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有哪些?

  抽查范围的确定:重点抽查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国内外消费者投诉较多,退货数量较大,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及国内外有新的特殊要求的进出口商品。

  2021年抽查范围如下

  (一)进口商品: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电子坐便器、食物垃圾处理器、电磁炉、打印机、文具、仿真饰品、汽车内饰件、服装、头盔、儿童安全座椅,纸或纸板制的盘、碟、盆、杯及类似品等。

  (二)出口商品:节日灯串、LED照明光源、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电动童车、玩具、塑料食品接触产品等。

  三、海关如何实施抽查检验?

  (一)制定计划

  海关总署每年制定并下达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计划,包括商品名称、检验依据、抽样要求、检测项目、判定依据、实施时间等,必要时可对抽查检验计划予以调整,或者下达专项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计划。

  (二)制定抽查检验方案及实施抽样

  主管海关抽查检验计划,经过必要调查,结合本地区相关进出口商品实际情况,确定被抽查检验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抽样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口岸布控市场流通领域抽查检验企业核查。

  (三)样品检测及后续处置

  海关抽取样品后将样品送到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并根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海关总署指定的其它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合格评定。对检验不合格的,海关将依法实施技术整改、不准出口、退运、销毁、通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等措施。

  四、企业有哪些注意事项?

  1.被抽查单位对抽查检验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挠,并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海关实施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检验费用。

  3.验余的样品,被抽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回;逾期不领回的,由海关做出处理。

  4.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查检验的单位,其产品视为不合格,根据相关规定对拒绝接受抽查检验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总结

  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是海关对进出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抽查检验,海关可以及时掌握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的总体状况,了解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信息,为制定、调整商品检验政策提供依据。进出口企业应主动建立健全落实商品质量安全验收、检验检测、安全认证等质量管理制度,更好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政策解读WORD版下载:公告解读: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doc

政策解读PDF版下载:公告解读: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pdf

政策文件WORD版下载: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定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doc

政策文件PDF版下载: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定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pdf

政策文件附件:附件:2021年实施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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