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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操作员)业务办理指引

  办理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表(线下)、法人、操作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公章不得复印。(线下须携带本单位法人卡)

  材料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在空白处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法人签名及申请日期,3项内容缺一不可。

  法人、操作员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由其本人在空白处签注“同意使用本人信息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本人签名及申请日期,3项内容缺一不可。(身份证正背需复印一张)

  一、系统登录(自主办理,推荐使用Windows10,Windows11系统,谷歌浏览器)

  打开中国电子口岸网站(https://e.chinaport.gov.cn),插入法人卡,卡介质登录,进入[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办卡申请],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新增录入“操作员信息”,核对无误后,上传各信息相应附件(检查是否按照材料要求规范填写)→预览→输入经办人手机短信验证码→勾选“申请单位声明”,即可提交办卡业务申请。(如操作员信息输入有误,选择编辑,修改后点击确定录入。)

  注:在申请单确认界面看到的信息将作为电子申请单正式提交,请务必仔细核对。系统会对录入操作员卡信息和经办人信息进行核验,如果没有核验成功,系统将提示您确认,如确认录入信息无误,可忽略此提示,点击“确认无误”继续办理。

  二、查询申请状态

  可使用法人卡登录系统,在“综合查询→申请单查询”中查看本单位的办理状态和详情,如申请审核状态为“制卡中或已处理”,则2个工作日内可邮寄或现场领取电子口岸卡。

  三、交付领卡

  邮寄方式:申报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邮寄领卡”并预留收件人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防止冒领、退回、丢失等情况)。(邮费到付自理)

  现场领卡:须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材料来现场领取。(只限法人或经办人领取电子口岸卡)

  四、现场办理

  申请人请携带办理材料至太原数据分中心电子口岸窗口或山西省内已开通的合作制卡代理点进行办理。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街8号(晋阳海关办公楼6层603室)

  咨询电话:0351-7119001

  注:IC卡初始密码为8个8,有效期10年。

  ★新增设备请参照电子口岸自购产品流程自行购买。(设备选择智能密码钥匙)

新增(操作员)业务办理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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