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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问题

减免税办理

编号  173825

姓名

王玥

留言时间

2025-05-15 08:48:31

留言内容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手续的办理流程。

问题分类

减免税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5-05-15 10:51:00

投送单位

石家庄海关

回复内容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5号),第四条 减免税申请人按照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申请减免税进出口相关货物,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取得相关政策规定的享受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的证明材料,并凭以下材料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一)《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国家机关设立文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进出口合同、发票以及相关货物的产品情况资料。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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