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机构

      北京会展中心海关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或其代理人。

    涉及事项

      海关展览会备案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号)
  • 《关于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号)
  • 所需材料

    办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海关展览会备案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展览会相关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

      (2)展览会邀请函、展位确认书等相关材料

      (3)境外参展商名单、进境展览品清单;

      (4)报关代理委托书或自理报关说明;

      (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线上办理流程

      (一)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展览品进境或者出境前,也可以在展览品进境或者出境时向主管地海关报告,提交展览品清单和展览会证明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二)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通过“全部应用--口岸执法申报--服务贸易--暂时进出境货物--综合查询--展览会备案查询“模块线上向海关提交申请,并上传展览品清单、展览会证明材料等材料。

    单一01 单一02
    办理时间

      境内展览会的办展人,可以在展览品进境或者出境前向主管地海关报告,也可以在展览品进境或者出境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备案手续。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6:30

    办理时限
    办理事项 办理时限

    海关展览会备案

    3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海关展览会备案编号

    结果名称

    海关展览会备案编号

    结果文书类型

    电子编号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现场咨询

    结果查询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www.singlewindow.cn

    温馨提示

      海关审核确认后,企业可通过“全部应用--口岸执法申报--服务贸易--暂时进出境货物--综合查询--展览会备案查询“模块,查看数据状态。

    投诉监督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60

    办理地点
    地点

    电话

    地址

    北京会展中心海关(老国展办公点)

    010-84600673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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