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展中心海关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或其代理人。
海关展览会备案
办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海关展览会备案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展览会相关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
(2)展览会邀请函、展位确认书等相关材料
(3)境外参展商名单、进境展览品清单;
(4)报关代理委托书或自理报关说明;
(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一)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展览品进境或者出境前,也可以在展览品进境或者出境时向主管地海关报告,提交展览品清单和展览会证明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二)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通过“全部应用--口岸执法申报--服务贸易--暂时进出境货物--综合查询--展览会备案查询“模块线上向海关提交申请,并上传展览品清单、展览会证明材料等材料。
境内展览会的办展人,可以在展览品进境或者出境前向主管地海关报告,也可以在展览品进境或者出境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备案手续。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6:30
办理事项 | 办理时限 |
海关展览会备案 |
3个工作日 |
海关展览会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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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海关展览会备案编号 |
结果文书类型 |
电子编号 |
电话咨询、现场咨询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www.singlewindow.cn。
海关审核确认后,企业可通过“全部应用--口岸执法申报--服务贸易--暂时进出境货物--综合查询--展览会备案查询“模块,查看数据状态。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60
地点 | 电话 |
地址 |
北京会展中心海关(老国展办公点) |
010-84600673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