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報考上海海關學校民族定向生初試的通知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辦公室通知,上海海關高等專科學校將於2006年7月27日對我區符合條件的報考該校少數民族定向生的考生進行初試。
初試報到時間(北京時間)為7月27日上午9:30-13:00,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初試資格。初試時間(北京時間)為2006年7月27日下午14:00起。喀什、克州、和田、阿克蘇的考生在喀什初試,其餘考生在烏魯木齊初試。烏魯木齊初試考點是烏魯木齊市五十中學(烏魯木齊市安居北路118號南湖二期內;市內乘59、61、73路公交車移動公司站下,乘501路公交車消防局站下車)。喀什初試考點地址:喀什地區財貿學校(喀什市人民西路373號;市內乘9路公交車在喀什地區財貿學校下車)。參加初試的考生需攜帶本人高考准考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
初試考生包括“民考漢”第一志願報考上海海關高等專科學校符合招生簡章中招生條件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的文理科考生和塔吉克族、蒙古族的文科考生。他們應掌握本民族語言、文字,具備熟練聽說讀寫能力;服從海關分配,志願到邊遠艱苦地區口岸工作並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已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在初試報到時需提交在復試環節放棄本科志願的承諾書。承諾書由本人手寫並簽字。
通過初試,由新疆招辦按少數民族定向就業招生計劃3倍的比例確定復試人選名單,並會同上海海關高等專科學校按照名單電話通知考生參加復試。(上述內容摘自2006年7月25日《新疆日報》第6版,同時可參閱同日《烏魯木齊晚報》A08版、《都市消費晨報》A2版。)
烏魯木齊海關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