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大家好!這裡是天津海關線上訪談。今天,我們為大家邀請到天津海關法規處處長張志叢和天津海關法規處知識產權保護科科長崔效國做客天津海關網,和大家談一談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有關情況。歡迎兩位嘉賓。(10:00)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 張志叢】
各位網友,大家好!(10:01)
【天津海關 法規處 知識產權保護科 科長崔效國】
各位網友,大家好!(10:01)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張志叢】
首先感謝大家給予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關注,同時很高興有機會和大家交流關於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問題。隨著形勢的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海關的一項重要職能。希望通過這次線上訪談,各位網友們能對海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有更深刻的了解。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指的是海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在進出口環節採取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措施,是我國保護知識產權執法體系中的一個組成部分。由於海關保護知識產權的措施主要是在邊境實施的,所以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在國外又被稱作知識產權邊境措施。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加深,特別是中國加入WTO後履行國際承諾和參與全球競爭的進一步加強,保護知識產權已經成為促進我國外貿出口增長和吸引更多國外企業來中國投資的重要手段。
天津海關作為地處中國北方最大港口的口岸海關,一貫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在海關總署的領導下,採取多種措施,不斷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進出口領域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效果顯著。近兩年,天津海關一直將自主知識產權的保護作為重點,不斷提高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水準。2009年,我關共查獲進出境侵權貨物案件66起,案件總值726萬元,查獲侵權貨物81萬餘件,保護了“adidas”、“NIKE” 、“LEVI’S”、“安踏”等50個國內外商標專用權。2010年1-3月,我關查獲進出境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物品案件49起,案件總值856.9萬餘元,截獲侵權嫌疑貨物158.7萬餘件。各位網友對海關的知識產權工作有什麼問題,我們可以為您詳細解答。 (10:05)
【網友】
兩位好!我是天津市東麗區的一家蠟燭生產公司,我們擁有自己的品牌,產品主要是銷往非洲和中東地區的一些國家,並且我公司的商標在我國和外國都進行了商標註冊。多年以來我公司的品牌已經在當地市場取得了一定的佔有率。但近期我公司發現一些假冒我公司商標的同類商品在國外市場銷售,對我公司的經營產生了不小的影響。對這種情況,我們公司的品牌產品可不可以得到海關的保護?(10:07)
【天津海關 法規處 知識產權保護科 科長崔效國】
您公司遇到的這個問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很多以出口為主的生產型企業都遇到過類似的情況。首先,只要您公司的商標已在工商管理部門註冊,而且該商標註冊仍然合法有效,那麼海關就可以對您公司的商標權實施保護措施。下面我先向您介紹一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基本模式。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分為主動保護和被動保護兩種執法模式,兩種模式的在程式上也有較大的差異。其中,主動保護模式的大致分為六個部分:
1、知識產權海關備案;
2、海關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後通知權利人;
3、知識產權權利人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
4、海關對貨物的侵權狀況等進行調查認定;
5、海關沒收侵權貨物或者協助人民法院對貨物進行司法扣押;
6、對沒收的侵權貨物進行處置。
被動保護模式大致分為三個部分;
1、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後向海關申請扣留;
2、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
3、海關在扣留20個工作日內協助人民法院對貨物進行司法扣押或者放行貨物。
針對你公司的情況,如果您公司的商標還沒有在海關申請備案,那麼就應該可以通過被動保護模式來維護您的權利。(10:13)
【網友】
謝謝您。剛剛您提到的海關備案是什麼意思,能不能介紹一下?(10:14)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 張志叢】
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申請備案。您公司作為受我國法律保護的商標所有人,是可以申請保護備案的。而這個備案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作用:1、備案是海關採取主動保護措施的前提條件。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只有在知識產權已經在海關總署備案的情況下,海關才將主動發現進出口侵權嫌疑貨物的情況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而且海關只能對涉嫌侵犯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的貨物進行調查處理。2、備案有助於海關發現和查處侵權貨物。海關可以在對貨物的日常監管過程中,隨時查閱備案系統,從而及時的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啟動保護措施。3、備案也可以有效的減少侵權行為的發生。由於知識產權備案的資訊是向社會開放的,知識產權權利人辦理備案,可以對那些進出口侵權貨物的企業產生警告和震懾的作用。(10:15)
【網友】
看來知識產權的海關備案對我們公司還是很有用的。那我們怎麼才能到海關備案呢?(10:16)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 張志叢】
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的工作由海關總署統一管理,您需要登錄到海關總署的門戶網站,在“知識產權”欄目中就可以找到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系統,先在該系統中錄入企業知識產權情況,再提交申請。具體操作只要登錄海關總署網站即可。
有不明白的地方大家可以諮詢海關總署政策法規司知識產權保護處。該處是辦理備案手續的部門。備案費收取的標準是每件備案人民幣800元。如果備案在有效期內續展或變更,不需另行繳費。在這裡給您提供一下海關總署政策法規司知識產權保護處的聯繫方式:
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6號,郵編:100730
聯繫電話:010-65195489
您可以登陸海關總署的網站查詢:www.customs.gov.cn (10:17)
【網友】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10:18)
【網友】
我記得2008年北京奧運會時海關對有關奧林匹克標誌是有保護的,今年上海又將舉辦世博會,請問海關對有關世博會標誌是否也進行保護呢?(10:18)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 張志叢】
2004年12月1日開始施行的《世界博覽會標誌保護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侵犯世界博覽會標誌專有權的貨物禁止進出口。世界博覽會標誌專有權海關保護的程式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規定。這說明世博會標誌是受海關保護的。目前共有57項世博會知識產權在海關總署進行了備案,海關將依法予以保護。這些權利總共可以分為4個大類:一是上海世界博覽會名稱、口號、徽標以及申辦機構的名稱,如“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以及相應的英文翻譯等;二是上海世博會的吉祥物,就是那個淺藍色的“海寶”,網民朋友們一定不會陌生;三是上海世界博覽會志願者標誌、志願者口號、組織者主要建築名稱;四是上海世博會票務標誌。有興趣的網民朋友可以去查看一下總署近年來的幾個關於世博會知識產權的公告,以便進一步的了解。(10:20)
【網友】
我是一家外貿公司的,請問在具體通關環節海關如何對世博會知識產權進行保護?(10:20)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 張志叢】
我這裡有一個案例可以幫助網友了解這個問題。2009年5月底,上海海關在深圳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申報出口至柬埔寨的貨物中,查獲30000把牙刷,商品外包裝上標有上海世界博覽會吉祥物標識“海寶”。2009年6月5日,上海世界博覽會事務協調局致函海關,確認上述貨物為侵權商品。最後,上海海關沒收了上述30000把侵權牙刷並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罰。該案是全國海關查獲的首起侵犯世博會標誌專有權的案件,具有重要的意義。(10:21)
【網友】
請問張處長世博會特許商品如何辦理海關知識產權保護手續?(10:23)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 張志叢】
世博會特許商品本身不需要辦理海關知識產權保護手續。對於海關監管的進出境環節的商品,如果商品本身或其包裝上使用了在海關總署備案的世博會標誌專有權,海關可以依職權對其採取知識產權海關保護。 (10:25)
【網友】
崔科長您好,我是天津市寶坻區的一家服裝加工企業,經常收到外商的訂單。外商在訂單中經常會指定我公司在產品上使用一些商標標識。為了完成訂單,我公司都會儘量滿足外商的要求。這樣會不會涉及侵權的問題?(10:28)
【天津海關 法規處 知識產權保護科 科長崔效國】
您說的這個情況,涉及到“定牌加工”問題,也是一個具有普遍性的問題,不少企業都遇到過,我們也經常接到這些企業的相關諮詢。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因為知識產權是依照各國法律而產生、受到保護和消亡,因而知識產權也只能在其已產生的國家管轄範圍內有效。許多進出口企業因為不了解知識產權的地域性而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例如在接收外商訂單時,因為外商提供了在其他國家註冊商標的證明文件,就誤以為自己為其加工帶有該商標的產品也就合法了。其實,只要你生產加工的產品使用他人商標未得到在中國商標局註冊的商標權人的許可,就有可能被追究侵權責任。所以說,您公司需要特別注意外商指定使用的商標標識,如果該商標標識已經由別的企業在國內註冊,那麼您公司的加工生產就有可能涉及侵權問題。從事定牌加工的企業可以在訂立合同前和我們聯繫,以確定知識產權狀況,避免損失。(10:30)
【網友】
那麼我公司為外商加工生產的服裝,全部都銷往國外,不在國內銷售,也會侵權嗎?而且,我們怎麼能知道這個商標是否在國內有註冊?(10:32)
【天津海關 法規處 知識產權保護科 科長崔效國】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即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所以您公司在接到外商這類貼牌加工的訂單的時候,還是要謹慎一些。最好取得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商標所有人的有關授權。
另外,您公司可以通過工商部門進行查詢有關商標的註冊情況。(10:35)
【網友】
你好,請問海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否包括個人攜帶的物品?(10:37)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 張志叢】
對於個人攜帶進出境的侵權物品,也包括郵寄進出境的物品,如果未超過自用、合理數量,可以予以豁免;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的,由海關予以沒收。(10:38)
【網友】
您好,我經常有機會出國。我要是帶著假名牌出入境,海關會不會沒收啊?(10:39)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 張志叢】
勸你最好不要攜帶和使用。對於侵權的物品,海關是有權進行查處的。(10:40)
【網友】
很多外國人也到國內買假貨,他們出境的時候海關管不管,外國人有特殊待遇嗎?(10:40)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 張志叢】
無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攜帶假貨出境都是不允許的。(10:41)
【網友】
崔科長,您好!我公司是一家貿易公司的業務人員,您剛才提到的以備案為前提,是不是說如果我公司的註冊商標沒有在海關備案就不能得到海關的保護?(10:43)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 張志叢】
不是的。剛才跟大家介紹了,海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包括主動保護和被動保護兩種執法模式。如果知識產權尚未在海關備案,而權利人又尋求海關保護,那麼根據《條例》規定,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的,可以請求貨物的進出境地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並提交申請書,啟動採取被動保護的模式。
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稱或姓名、註冊地或國籍;2、知識產權的名稱、內容及其他相關資訊;3、侵權嫌疑貨物收貨人和發貨人的名稱;4、侵權嫌疑貨物名稱、規格等;5、侵權嫌疑貨物可能進出境的口岸、時間、運輸工具等。(10:45)
【網友】
看來這種被動保護的模式比較便捷,只需要向海關提交一份申請書就可以了。(10:48)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 張志叢】
您理解得不對,並不是說權利人只要向海關提交申請書,海關就一定會扣留有關貨物。因為海關在收到知識產權權利人提交的申請書之後,會對申請書的內容進行審核,其中就包括申請人的身份、有關的知識產權是否還受我國法律保護、以及是否存在惡意申請的情況。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還應當提供足以證明侵權事實明顯存在的證據。所謂“證明侵權事實明顯存在的證據”,是指能夠證明以下兩個事實:1、請求海關扣留的貨物即將進出口;2、有關貨物未經權利人許可使用了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標識、作品或者實施了有關專利。
如果權利人向海關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不符合上述規定,那麼海關應當駁回申請。所以說,權利人要在掌握了足夠的證據之後,再向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 (10:50)
【網友】
我聽說知識產權權利人在向海關尋求知識產權保護的過程中,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是這樣嗎?(10:53)
【天津海關 法規處 處長 張志叢】
海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是海關的一項行政執法工作,在具體案件處理中海關都不會收取費用。我想您提到的這個費用,應該指的是權利人在向海關提出扣貨申請的同時,繳納的擔保。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應當向海關提供不超過侵權嫌疑貨物價值的擔保,這裡的“擔保”指擔保金、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保函。而由權利人提供擔保的用途是:1、賠償可能因申請不當給收貨人、發貨人造成的損失;2、支付貨物由海關扣留後的倉儲、保管和處置等費用。如果是以擔保金的形式提供的擔保,在案件處理完結之後,這個擔保金還會在扣除倉儲、處置費用之後,退還權利人。(10:55)
【網友】
請問,海關如何處理對於執法過程中查到的侵權貨物?(10:58)
【天津海關 法規處 知識產權保護科 科長崔效國】
是這樣的,國務院剛剛修改通過、並於2010年4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中規定,海關對依法沒收的侵權貨物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處置:
1、被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可以用於社會公益事業的,海關應當轉交給有關公益機構用於社會公益事業;知識產權權利人有收購意願的,海關可以有償轉讓給知識產權權利人。
2、被沒收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無法用於社會公益事業且知識產權權利人無收購意願的,海關可以在消除侵權特徵後依法拍賣,但對進口假冒商標貨物,除特殊情況外,不能僅清除貨物上的商標標識即允許其進入商業渠道。
3、侵權特徵無法消除的,海關應當予以銷毀。(11:00)
【主持人】
各位網友,時間關係今天的訪談活動基本結束,大家參與的積極性很高,討論很是熱烈。如果您有更多的問題或意見、建議,請聯繫我們。感謝張處長和劉科長,感謝各位網友的參與!今後我們將繼續再通過線上訪談、線上諮詢等方式與網友、公眾聯繫溝通,敬請留意關注我關的門戶網站。(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