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務公開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提出依申請公開。請在仔細閱讀《南寧海關政務公開指南》相關填寫要求後,完整填寫《海關資訊公開申請表》,並隨附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電子文檔,向受理申請機構提出申請。
一、申請受理機構
南寧海關辦公室是南寧海關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
辦公地址:南寧市青秀區中柬路1號南寧海關辦公室機要科(地點在南寧海關辦公樓)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節假日除外)
聯繫電話:0771-5368125
傳真號碼:0771-5368111
通信地址:南寧市青秀區中柬路1號辦公室機要科(地點在南寧海關辦公樓)
郵政編碼:530029
電子郵箱:nnhgzwgk@customs.gov.cn
監督投訴電話:0771-5324931
二、申請形式
1、當面受理。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材料到南寧海關政務公開辦公室,並填寫《南寧海關資訊公開申請表》;“申請人”委託他人或組織提出申請的,必須同時出示委託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並提交身份證明複印件,及“申請人”的委託書;
2、電子郵件受理。申請人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後,通過網際網路發送到南寧海關政務公開郵箱nnhgzwgk@customs.gov.cn;
3、信函。
點擊下載:《海關資訊公開申請表》
三、 辦理流程

四、辦理時限
收到申請後,能當場答覆的,將當場給予書面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答覆申請人。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單位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後,及時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1.屬於應當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予以公開。
2.屬於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出具《海關資訊不予公開告知書》,並告知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的,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資訊公開機關的,告知該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4.申請公開的海關資訊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5.申請公開的海關資訊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如能作區分處理,告知申請人,並出具《海關資訊部分公開告知書》。
五、收費標準
1、南寧海關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的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2、申請公開海關資訊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南寧海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六、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