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令第1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
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地点在海关总署办公楼东配楼入口处往南50米)。
邮政编码:100730;
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5195744;
传真号码:010-65195850;
说明: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将邮箱地址中的“#”改为“@”。
电子信箱:gwgk#customs.gov.cn。
监督投诉电话:010-65194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