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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中俄建交60周年。60年来,中俄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不断加深,两国务实合作不断推进,双边关系不断发展。上个世纪末以来,两国政府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开展了全方位、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更加紧密,越来越显示出强大而旺盛的生命力。

        海关合作是中俄两国政府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两国海关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在信息交换、执法、贸易统计等领域开展了比较全面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有力地促进了中俄贸易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今年6月17日,在胡锦涛主席和梅德韦杰夫总统的见证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海关合作分委会宣告成立,两国海关合作步入机制化发展轨道,揭开了两国海关合作的新篇章。分委会暂设“中俄规范通关监管秩序工作组”、“中俄海关贸易统计工作组”、“中俄海关执法合作工作组”。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海关合作分委会是在两国高层领导的直接关心下成立的,同时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中俄双方政府和商界都对分委会寄予厚望,希望分委会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进一步规范中俄贸易秩序,促进中俄贸易健康发展,推动中俄经济复苏和发展。中俄双方将规范通关秩序、提高监管效率、规范企业行为、打击走私违法、促进双边贸易健康快速发展作为分委会成立后最重要的使命与目标和今后两至三年的主要任务。

        目前中俄海关合作主要包括:一是规范通关监管秩序,逐步开展海关信息交换试点、报关企业管理、海关估价等方面合作。二是商定加强中俄海关执法合作,打击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加大海关贸易统计合作力度。四是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五是密切教育培训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等。

        分委会成立以来各工作组及知识产权专家组分别召开会议并积极进行磋商。在规范通关监管秩序合作方面,双方已完成信息交换网络的联通性测试,目前中方已全面做好在海运、陆路口岸开展信息交换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执法合作方面,双方确定了当前海关执法合作应服务于规范双边贸易秩序的原则,明确了两国及边境口岸海关执法合作的联络和案件协查渠道,同意按照商定格式交换案件情报信息,共同打击商业瞒骗、侵犯知识产权、走私犯罪等扰乱两国正常贸易秩序的违法行为;在贸易统计合作方面,双方核对并分析了2004年以来双边贸易统计数据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同时将进一步研究实施加强统计合作的务实举措,以增强风险预警作用,降低贸易风险。

        2009年9月7日至8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海关合作分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10月13日两国海关署长在中俄总理第十四次定期会晤期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规范通关监管秩序的合作备忘录》,商定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合作:尽快启动进出境货物信息交换试点工作;开展互换报关企业目录合作,通报违法报关企业信息;开展海关估价合作,定期对等交换价格信息;加强中俄海关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合作;加大海关贸易统计合作力度;对已按规定程序办理通关手续的货物,两国海关向申报人签发“报关单证明联”,作为证明货物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法律凭证;互相交换与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有关的单证样本;发挥两国海关院校的作用,为企业守法经营提供政策宣讲、通关知识培训等服务;推动在边境口岸使用先进检查设备等。

中俄海关互访情况

        近年来,中俄海关双边关系发展迅速,署级互访频繁。

        2007年3月26日,在中俄两国元首的见证下,我署署长盛光祖(时任副署长)与俄海关署长别里亚尼诺夫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在双边贸易中开展信息交换试点的议定书》,作为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俄罗斯的十项成果之一;

        2007年6月4日至6日,俄海关署署长别里亚尼诺夫率团访问我署;2008年5月14日,俄海关署第一副署长马里宁率团访华,拜会我署领导;

        2008年10月25日至28日,盛光祖署长陪同王岐山副总理赴俄参加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会议,并与俄海关署别里亚尼诺夫署长举行双边会谈;

        2009年1月13日至16日,俄海关别利亚尼诺夫署长、扎夫拉日洛夫副署长一行5人访问中国海关;

        2009年6月15日至19日,我署盛光祖署长访问俄海关署,并在胡锦涛主席和俄梅德韦杰夫总统见证下,签署了《关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及其组织原则的协定〉的议定书》,以此标志中俄海关合作分委会的正式成立,对中俄海关合作具有重大意义;

        2009年9月7日至8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海关合作分委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明确了分委会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审议通过了《分委会条例》,商定成立通关监管秩序、贸易统计及执法合作三个工作组;

        2009年10月13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期间,中俄海关负责人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规范通关监管秩序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治理“灰色清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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