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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44号提案的答复

 王勇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帮扶国内服装品牌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山东进出口服装检验监管情况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设在山东地区的涉外直属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山东地区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商品(包括服装)的检验,目的是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顺利发展。对于国内生产的、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服装不在我局监管职能范围内。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进出口服装的检验监管工作,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围绕质量安全,全面强化目录内服装法定检验和目录外服装监督抽查一是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法定检验目录)表中的进口服装,严格按照我国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或《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进行检验,同时建立完善以“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进口监管、追溯管理”为链条的进口消费品(包括服装)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综合运用追溯调查、责任约谈、召回管理、事故调查、风险预警和消费警示等后市场管理手段,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国内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据统计,2016年至今,我局共检验进口服装475批、货值625.1万美元,共检出88批不合格,对其中12批检出安卫环不合格的采取退运或销毁处理措施;对76批检出标识等不合格的采取监督技术整改处理措施。二是加强非法定检验进口服装检验监管工作,对未列入法定检验目录中的进口服装,采取监督抽查方式进行监管。据统计,2016年共抽查进口功能性服装、童装53批,经检验童装全部合格,功能性服装不符合标准的8批。相关抽查结果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今年质检总局继续将进口功能性服装、婴童服装纳入抽查范围内,我局正按照质检总局部署开展抽样工作。三是严厉打击进口服装违法行为。我局曾从一批来自韩国、价值过亿元的以“捐赠服装”名义进口的服装检验中检出夹带旧衣物,做出退运处理决定,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发布警示通告,有力地维护了我国消费者健康和安全。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四部委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要求,我局强化口岸现场查验,有效封堵境外环保项目不合格废物入境,严厉打击以废充好、以旧充好等行为,确保国门安全、维护公众利益。

  (二)搭建示范区示范企业平台,提升山东出口消费品质量品牌档次随着2013年以来一般工业制成品(包括服装)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后,我局以创建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为主线,搭建出口产品质量提升监管平台,通过培育标杆示范企业、推广先进生产工艺等,引领示范区企业转型升级,强化质量品牌建设,提升山东出口消费品(包括服装)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当地聚集产业竞争力。着力推动供结侧结构性改革,依托出口工业产品示范区,积极推行工业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强化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宏观管理。我局正在推进出口轮胎、陶瓷、玩具、纺织服装等行业推行“同线同标同质”工程。目前,全省已建成国家级示范区3个,即墨出口纺织服装是全国首批示范区之一,已有22家企业获得“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称号,其中有即发、如意、红领、鲁泰、孚日等5家服装企业。全省示范区内企业共获中国示范企业称号5个,中国驰名商标24,省级以上名牌56个,省级以上研发中心8个,17家企业实验室通过国际或国家CNAS认可,有效服务了产业转型升级。

  (三)发挥职能优势,服务山东出口消费品企业发展。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为契机,充分发挥检验检疫在标准、认证、技术、检测、信息等职能优势作用,以科技创新支撑消费品标准化和质量提升,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强化消费品国际标准合作、加强标准服务、服务优进优出,以示范区、示范企业为平台,检验检疫机构组织企业开展各种标准化相关培训,加强标准宣贯,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我局在官方网站《技术性贸易措施》专栏内提供标准题录索引,供企业免费查阅。同时,鼓励企业引进、采用先进生产设备、检验仪器和工艺装备,对于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促进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优先推荐示范企业,纳入示范区,享受优惠政策。

  (四)加强检验机构监管,提高检验鉴定机构服务进出口企业的能力。目前,山东共有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46家,从事服装检品业务的机构共有5家。服装检品业务主要是进出口纺织品、服装、包类的检品检针和整理服务,检验项目主要为外观疵点、检针、尺寸等,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外观疵点和尺寸。近年来,我局加强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事中和事后监管,积极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工作质量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专项行动,帮助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提高自身检测质量水平,提高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服务进出口企业的能力,有效促进国内品牌服装质量提升,提高其国际知名度。

  (五)加强部门沟通合作,共同促进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我局加强与地方质监部门的联系和合作,按照质检总局的部署,统一联合完成“质量月”“消费品质量提升”等专项活动,加强监督监测信息共享共用,检测结果互认。加强与海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强化企业监管信息共用,提高诚信守法企业检验通关效率,营造良好经营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能,将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一)继续强化进口敏感消费品检验监管。进一步加强进口妇儿用品、服装等敏感日用消费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维护我国消费者人身及健康安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进口,严厉查处违法进口服装行为,有效保护国内市场环境。

  (二)加大示范区创建和示范企业培育力度。推进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建设,培育企业质量管理示范标杆,激发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内生动力,提升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水平。以示范区为平台、示范企业为引领,大力推进纺织服装、陶瓷、玩具、轮胎等消费品领域“同线同标同质”工作。

  (三)强化与其它监管部门合作。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加大与质监、商务、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协作机制,在推进监管设施共享共用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共用,最大限度避免对企业重复检查、抽检,在目录外商品抽查、打假等领域深度合作,采取联合行动、联合执法等方式,降低监管成本,提升工作成效,营造公平良好市场环境。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也恳请您同广大政协委员一道,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山东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对检验检疫系统把关服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我局更好地履行把关服务职责,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山东检验检疫局

                                                                201755

                                              (联系处室:山东检验检疫局检验处,联系电话:053280886135

来源:山东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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