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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山东检验检疫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山东检验检疫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鲁检法〔201360号)要求,省局对200011日至20141231日期间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件(见附件1),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60件(见附件2,包括已过有效期的2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已明确标注失效日期的除外)。 

      

  附件:1.山东检验检疫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山东检验检疫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检验检疫局 

  20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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