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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建设“法治鲁检”,提升全省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山东检验检疫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山东检验检疫局对200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截至2012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32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36件。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山东检验检疫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山东检验检疫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检验检疫局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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